童话云和 2023-07-13
经群众推荐、基层遴选和综合评议,拟确定刘向红等5人为2023年第二季度“云和好人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止。公示期间,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,均可来电、来信向县委宣传部反映。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单位请加盖公章。电话:0578-5129591。地址:云和县城北路6号县委宣传部,联系人:陆畅,邮政编码:323600。
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
2023年7月13日
2023年第二季度“云和好人”公示
一、助人为乐类
刘向红,女,1966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,籍贯浙江云和,云和县浮云街道溪口村村民。
王晓芳,女,1986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,籍贯浙江云和,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凤凰山税务分局局长。
二、见义勇为类别
陈冬华,男,1968年11月出生,群众,籍贯浙江丽水,丽水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员工。
三、敬业奉献类别
季海平,男,1989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,籍贯浙江云和,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级实习指导师。
林宝平,男,1963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,籍贯浙江云和,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休干部。
向好人学习
向好人致敬